经咨询校财务处,现将“国际能源市场与贸易政策”校本级学科经费资助使用办法说明如下:
一. 所有申请“国际能源市场与贸易政策”校本级学科建设者必须填报相关申请表,并需在申请表中明确标注“成果考核形式”。(申请表需存档)
二. 凡成果标注为发表论文者,须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被SCI、EI、ISTP等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三. 论文经费资助原则上每篇论文6000元。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资助数量不限。会议论文资助数量限1篇。
四. 经学院评审立项后,项目申请者填写承诺书后即可按批准额度预先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使用范围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所有批准经费额度限2013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五. 批准立项的成果验收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根据学校检查时间做相应调整)。届时须提交发表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专著需提交出版社合同等。
如有问题,请咨询马晓青或曾芬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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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