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度上海市重点课程申报以及2015年度立项课程验收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详见附件通知。
请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本4月5日前递交到学院办公室储超老师那里。当天学院汇总递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附件:
根据沪教委高〔2017〕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立项课程申报工作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原则上为列入校级以上建设课程(校级精品课程、校重点核心建设课程),并符合《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已入选国家级、市级精品的课程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额度
本校申报额度为13门。
3.申报材料递交
1)申报教师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3),交学院审核汇总。
2)请各学院将《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2017年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推荐课程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于4月5日下班前统一交至教研科,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教研科邮箱(shiepjyk@163.com)。
4.评选办法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申报的课程将公示一周。
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列入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见附件5),我校有16门课程。
2.验收要求和方式:验收以学校自评验收为主,将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验收材料与结果须公示一周,并报市教委备案。
3. 验收材料递交
1)负责教师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见附件6),交学院审核。
2)请各学院协助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同验收课程的《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四份)于4月5日下班前统一交至教研科,上述电子文档发送到教研科邮箱(shiepjyk@163.com)。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
2. 《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4.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2017年度)
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37号)》
6.《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7.《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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