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大家好!
附件是学校教务处发的关于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请大家仔细查阅,对于本身有很好基础的教学改革项目,请各位老师一定要积极申报,考虑到学校有项目数量的限制,请大家务必在12月8日(周二)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本发到储超老师的邮箱33506970@qq.com ,学院需安排答辩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递交学校。
附件:转发学校通知
校内各部门: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是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今后我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的遴选推荐,经学校研究,决定以立项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育。现将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奖项目是具有明确改革意识和建设思路、代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全市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
2. 总结近年学校教学改革成果,加快培养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3.本次项目培育将根据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成果奖评审的计划,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利用2年左右时间培育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项目,为我校推荐申报下一届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育标准与条件
1. 项目培育要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2. 项目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经过了一定时间的积累(至少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研究的问题要符合当前高等教育新动态、新趋势,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
3.特别鼓励结合国家、上海市及我校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新举措,探索教学实践活动的规律,创新发展,形成运行机制和范式的培育项目。
4.培育的成果要具有重要影响力,需社会认可、行业认可、学生认可。鼓励与政府、企业、行业、学会、科研院所以及高水平大学合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已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进行申报。
6.为加强成果竞争力,学校鼓励跨学院、部门申报,联合对申报成果进行梳理、整合、凝练和提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勇于开拓创新,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8.项目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成果完成者可以是个人或集体,如果完成者是集体,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对于涉及面广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适度增加。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申报范围
本次成果奖的申报范围为: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体包括:
1.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等建设项目)
2.工程教育改革成果
3.专业建设和改革成果
4.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成果
5.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含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校外实习基地等)
6.教材建设成果
7.其他反映我校教学改革水平与成效的成果
四、项目经费、名额及管理
1.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而定,项目建设期为2016.1―2017.9,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
2.申报项目须经部门推荐,每个部门最多推荐3项。
3. 为了提高培育质量,采取项目过程管理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申报程序及日程
1.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交部门审核,各部门组织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初审及申报材料的优化工作,并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请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及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教研科,并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engxiumeng@shiep.edu.cn。如有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也需要同时提交。教务处联系人:冯修猛,联系电话:35303861。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工作,于2015年12月25前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请各单位应以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申报为契机,对部门近年来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在总结教学改革已取得成就,明确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发展趋势及部门教学工作重点,推出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力争推荐出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将在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海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
附件:
一、相关表格
1.《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
2.《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参考材料:
1.2013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获奖情况
2. 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意见
4.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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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gw_web2.0/upload/editor/file/20151118/2015111813128265826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