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二份)交办公室魏伟。
转发:(教务处)关于2011年度上海电力学院课建、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培育精品课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现将2011年度我校课建、教改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1、 课程建设项目
(1)、精品课程建设:主要资助受益学生覆盖面较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必修课程(大于或等于3学分),并有课程建设的基础或已开课三届以上的主干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最终成果应发布在校园网络教学平台,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电子课件、教学视频、实践环节、互动平台等,让相关的教师与学生共享;
(2)、一般课程建设:主要资助有良好的课程建设规划、有创新独特的教学构想、并已开课两届或两届以上的新专业课程;
(3)、主干课程建设:已经完成第一期(3年)主干课程、专业(方向)建设的各专业可增加二门主干课程(一般为学科基础课)。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召集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跨专业、跨部门的教师)共同参与课程建设项目并共享项目成果(包括试卷库等)。
2、 教学改革项目
(1)、重点教改项目:以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结合教学实践研究与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等;
(2)、一般教改项目: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等;
3、本次立项工作不受理有关高等教育、学校发展研究方面的宏观课题,有意申请这类课题的老师,请关注发展规划处的立项计划。有关实验的教改项目不在本次立项范围,将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专门立项。
4、基本要求
(1)、未完成三年主干课程、专业(方向)建设的各专业继续进行相关建设,并提交年度建设计划;
(2)、已经完成第一期(3年)主干课程建设的各课程,应规划在一定期限内将本课程建成校精品课程、市教委重点课程或市精品课程;
(3)、已经完成第一期(3年)主干课程建设的各课程(非在建校精品课程、市教委重点课程或市精品课程),三年内至少应完成一项与本课程相关的教改项目;
(4)、已经完成第一期(3年)专业(方向)建设的各专业,专业负责人三年内至少应完成一项教改项目。
(5)、重点教改项目应发表2篇教改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1篇教改论文)、一般教改项目应发表1篇教改论文
二、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教改项目申请表及主干课程、专业(方向)建设年度建设计划(申请表或计划书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内容详实、具体,以便审核与验收;
2、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人,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申报精品课程和重点教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参与人(包括负责人)在表中应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人数不宜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应让每个项目参与人分享项目的年度教研分值;
4、上年度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的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负责新项目的申报;
5、2011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4日,各项目负责人应于3月4日前将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所属院(系、部)审核;
6、各二级学院(系、部)经审核筛选后,务必于3月10日前将本部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发至教学研究科邮箱,同时于3月10日前将审签的项目申请表(各项目只上交一份,另一份留二级学院备案)及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