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教务员是在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协助教务处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其工作职责如下:
1、报送本院(系)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2、报送本院(系)师资配备和教材选用报表。
3、配合教务处进行排课,负责发放本院(系)开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书》。
4、协助教务处办理学生选课的相关工作。
5、监控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和教务处汇报,如有变动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6、安排落实本院(系)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的相关工作。
7、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学生的学籍处理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院(系)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做好发放证书的相关工作。
9、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管理培训。
10、做好教务处和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布置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